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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战后改革中的财产税法及其政策价值

     

摘要

1946年,在美国占领军的主导下,日本政府制定并实施了激进的财产税法,借此没收了包括天皇、贵族、财阀、豪商等在内的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绝大部分财产.作为战后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1946年财产税法为顺利推动解散财阀、农地改革、民主改革等提供了重要制度前提,一定程度上重构了战后日本的社会生产关系.战后改革后期,美国对日政策转变导致的战后改革“不彻底性”,战后体制对战前体制、战时体制的“连续性”,并不足以改变战后改革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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