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特定目的信托模式: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可行选择

特定目的信托模式: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可行选择

         

摘要

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高效的融资手段,其本质在于风险隔离机制。在我国只有特殊目的信托模式可以真正实现风险隔离的要求,特殊目的公司模式和其他非标准资产证券化模式在不同程度上都存在问题。我国应该充分利用信托独有的风险隔离机制,发挥信托的通道作用,对我国资产证券化实践实现规范化操作。鉴于借道信托完成证券化成本较高的原因,应改变现有金融分业格局,放开信托牌照管理,以降低我国资产证券化融资成本。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