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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设立的反收购条款能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吗——基于我国A股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

     

摘要

在公司章程中设立反收购条款的初衷是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那么,现实中我国上市公司章程设立反收购条款是保护还是损害了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文以2006-2012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研究了公司章程反收购条款的设立对中小投资者保护的影响.研究发现,在公司章程中设立分层董事会、绝对多数条款和累积投票制条款能够显著降低控股股东的掏空,发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作用,而董事提名权条款对保护中小投资者没有显著影响.进一步研究发现,相比国有上市公司,在非国有上市公司章程中设立绝对多数条款及累积投票制条款能大大降低其掏空程度,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对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越大的公司,绝对多数条款和累积投票制条款对投资者的保护作用也越大.本文从公司章程角度研究中小投资者保护问题,丰富了“法与金融”领域的文献,同时为上市公司科学设立章程条款提供了基于大样本分析的经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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