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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溧水高淳撤县设区实施工作的通知

         

摘要

正二○一三年三月七日宁委发[2013]20号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南京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24号)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现将做好溧水、高淳撤县设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国务院及省人民政府批文,撤销溧水县,设立南京市溧水区,以原溧水县的行政区域为溧水区的行政区域,区政府驻永阳镇大东门街68号;撤销高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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