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现代物业:新建设》 >灾后重建 如何限制开发商3%的利润率

灾后重建 如何限制开发商3%的利润率

         

摘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曾联合印发了《关于汶川地震灾区城镇居民住房建设重建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地震灾区的安居房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下限下调为20%,项目利润率不高于3%。那么,有关部门如何监管开发商的工程质量?靠什么措施去规范开发商只能获取政策范围内的3%的利润?本文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建议。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