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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解除婚约,男方可否要求退还彩礼?

         

摘要

案例 杨某(男)、刘某(女)系山西省某市某区人,2012年9月,二人经人介绍相识恋爱。2014年2月,按照当地传统的习俗,杨某及其家人将彩礼人民币2万元,外加金项链1条、金戒指1对等财物交给刘某,正式确定杨刘二人的恋爱关系,并经两家人磋商,定于该年的下半年举行婚礼。后二人经常为一些小事发生摩擦,女方发现二人脾气性格不合,就提出分手,男方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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