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农村百事通》 >男方婚前房屋婚后拆迁,女方能否要求分割补偿款?

男方婚前房屋婚后拆迁,女方能否要求分割补偿款?

         

摘要

cqvip:问:问:我丈夫婚前在县城有一套个人房屋,我与他结婚六年来一直在该房居住。半年前,政府因征地拆迁之需而支付了大笔补偿费用。如今,丈夫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出与我离婚,我虽表示同意,但要求分割补偿费用,丈夫却一口拒绝,理由是房屋是他个人的,所产生的补偿也只能归其个人所有。请问:丈夫的理由成立吗?

著录项

  • 来源
    《农村百事通》 |2020年第2期|46-47|共2页
  • 作者

    廖春梅;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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