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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脸识别必须服从于人格权的保护

         

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最高法《规定》),围绕着加强自然人人格权的有效保护这一根本法律目的,从司法解释层面对利用人脸技术处理人脸信息所引起的违反人格权民法保护规范的民事诉讼,给予了侵权认定标准、诉讼程序和司法救济方式的明示和指引。这有利于帮助社会中的个体积极维护自己的人格权权益,强化使用人脸识别技术的信息处理者按照合法、正当、必要、诚信的原则和程序慎重使用人脸识别技术,促进在个人自由和尊严得以保障前提下的个人权益和公共安全、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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