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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抑或天理--《论语》“礼之用,和为贵”章的汉、宋阐释研究

     

摘要

汉魏六朝儒者与宋代儒者对《论语》“礼之用,和为贵”章的解释有极大差别,核心差异在于对“礼”“乐”内涵的不同理解,是为汉、宋儒学转型的重要表现之一。汉学将礼乐理解为政教之法,礼教与乐教各有所主,亦各有所偏,因此应该礼乐相辅;时移世易,随着经典难以敷治之问题的产生以及治经方式的转变,宋学将礼乐定义为“天理之节文”,并为礼的正当性提供了新的论证。汉、宋之学对礼乐的不同理解,树立了两种不同的礼学模型,对于认识整个中国传统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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