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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改革电费收缴方式的讨论

         

摘要

电力是一项比较特殊的商品,它不能像其他商品一样支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买卖模式。过去的几十年我们采用的是先供电后交费的模式,但是这种方式的缺点很大,缴纳保证金和抵押财产等都不能有效地降低电力公司的损失。甚至真的发生需要变卖抵押资产去还电费是手续更是烦琐过程也十分复杂且电力公司还要上缴手续费。先交钱后用电的方法的出现也是时代的产物,它有效地使人们主动地缴纳电费,供电公司有资金注入发电公司,资金链不断电力行业便可持续的运转,在解决了电力公司的困扰的同时也方便了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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