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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的程序性制裁

         

摘要

在我国刑事诉讼实务中,刑讯逼供、超期羁押、侵犯被追诉方辩护权等违反程序的现象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我国缺乏严密的程序性制裁机制.制裁是法律的内在构成要素,是保障法律实施的必要机制,对于实现法的公平与正义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程序性制裁无论是在适用范围、实施机制,还是在基本功能方面都是刑事制裁、民事制裁、纪律制裁和国家赔偿所无法替代的.程序性制裁有终止诉讼、撤销原判、排除非法证据、诉讼行为绝对无效、诉讼行为相对无效、从轻量刑等主要方式.完善我国程序性制裁机制需要进行全面的制度改革与程序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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