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现代法学 》 >软文广告的形式、危害和治理——对《广告法》第13条的研究

软文广告的形式、危害和治理——对《广告法》第13条的研究

             

摘要

软文广告在目前我国的大众媒体中盛行,这缘于它在较多情形下比虚假广告更能激发受众的购买欲望,以及政府打击的不力、受害消费者权利主张的困难等原因.为抑制软文广告,有效的治理对策是必要的.制度的完善应该从广告标记、法律责任等方面展开.在广告标记方面,应该重视广告主体运用非语言信息规避法律的问题;在法律责任设定方面,由于软文广告的危害较长时间以来被严重低估,因此应该全面评估软文广告的对消费者、媒体的消极影响.应该加重媒体的行政责任,设定其他责任主体的行政责任,并增设责任主体的民事责任等.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