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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动物防疫监督所如何做好动物卫生简易程序行政执法工作

             

摘要

随着全省“畜牧业推进计划”的顺利实施,畜牧业在辽宁省农村经济产业中的主导地位进一步巩固。在畜牧业大发展的同时,也给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带来了新的挑战。2005年辽宁省按照省政府[2005]46号文件的精神实施兽医体制改革后,确立了乡镇动物防疫监督所在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任务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也标志着省、市、县、乡、村五级动物卫生防控体系的建成。2007年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第36号文件赋予了乡镇动物防疫监督所22项工作职责,针对第21项职责“日常畜牧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适于简易程序现场处罚的实施”,笔者综合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和基层工作经验总结如下,望对乡镇动物防疫监督所履行简易程序行政执法起到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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