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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时股东大会请求权问题的分析

             

摘要

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宏智科技)曾是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于2002年7,9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由于上市后纠纷不断,当时的公司第一大股东王栋(持有宏智科技18.03%的股份)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已在中国证监会福州特派办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根据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其拟于2004年1月11日自行召开并主持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改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议案。宏智科技董事会则于同日发布公告对此作出反击,表示于2003年12月10日才收到股东王栋提出的关于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件,并向全体股东确认,董事会从未收到过王栋的任何提案。在此前提下,王栋自行提议召开的股东大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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