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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终身教育及其体系

         

摘要

(一) "终身教育"这一概念,第一次或最早出现于1956年法国的议会立法文件中,是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在欧洲产生、发展起来的一种国际教育思潮.最早给终身教育下定义的是时任联合教科文组织的终身教育局局长保罗·伦格兰德.他认为数百年来,一直把个人生活分为两半:前半生受教育,后半生工作或劳动,这是不符合短程更新和知识创新速度加快这一历史趋势的.为此,教育应该是一个人从出生到死整个一生中不断继续的过程,即终生教育.其后,日本东京大学名誉教授渡边茂把终生教育具体名之为"三个阶段教育论".即把人的一生分为三个阶段的教育:从出生到27岁是成长教育阶段;从27岁到54岁,是成熟教育阶段;从54岁以后,是充实教育阶段.这三个教育阶段的划分,虽说未必科学,但他把终身教育定义为人的生命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的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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