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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干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限度及其改进——基于公共选择理论的分析

         

摘要

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过程中,由于职业教育的正外部性、企业的自利性、激励不相容和信息不对称导致“市场失灵”,成为政府干预校企合作的前提.政府的有限理性、政策制定的不确定性、多重委托代理制约失效以及设租和寻租活动导致“政府失灵”,成为政府干预校企合作的限度.要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须找准引起政府失灵的原因,从理顺政府、学校和企业的利益关系、加强政府对校企合作的制度供给和加强对政府干预行为的监督与制约等方面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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