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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板桥吟诗出对断公案

     

摘要

一次,郑板桥夜间审案,原告是位教书先生,状告他在当地一家大财主家教了一年私塾,原定为八吊钱酬金,但期限已过,主人就是赖帐不给。可那被告财主能言善辩:说先生教书纯属滥竽充数,误人子弟,并列举了种种不学无术的事实。言之凿凿,入情入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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