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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事一议筹资有哪些规定?如何进行使用监督?

     

摘要

@@ 这次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乡统筹和改革村提留后,原由乡统筹和村提留中开支的村级道路建设资金和由村提留中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等村办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所需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采取一事一议的筹集办法.具体操作办法是:年初由村民委员会提取预算,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镇经营管理部门审核,由乡镇政府批准并报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筹资额严格实行上限控制,每人每年最高不得超过15元.经批准后的筹资额用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监制的农民负担监督卡登记,监督卡由村委会组织发放到农户,并张榜公布,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接受群众监督.村内一事一议的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筹资的提取、管理、使用情况,接受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计监督.

著录项

  • 来源
    《现代农业科技》|2000年第10期|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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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单位

    无;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 入库时间 2023-07-24 15: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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