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新会计》 >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财务处理规定的问题解答

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财务处理规定的问题解答

         

摘要

一问:合同制工人在职期间的各项待遇在财务处理上有何规定?答:劳动合同制工人在职期间的工资(含学徒津贴)、奖金、津贴、保健食品、劳动防护用品、副食品补贴、独生子女费、上下班交通费补贴等项目,均应与本企业同工种、同岗位固定工人保持同等水平。其费用列支渠道与本企业固定工人相同。二问:合同制工人其保险福利待遇低于固定工人的部分如何解决?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