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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纪委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摘要

1.苏家屯区临湖街道办事处王秀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庄殿维在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借农用地征收之机,将村集体所有的5眼机电井据为己有,非法获得补偿款125,000元。庄殿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著录项

  • 来源
    《民心》|2017年第3期|19|共1页
  • 作者

    沈阳市纪委;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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