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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摘要

1.盖州市陈屯镇阎家沟村村委会原主任孙耀微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问题。2016年3月至2018年8月,孙耀微任陈屯镇阎家沟村委会主任期间,多次阻挠陈屯镇北大砬子山15兆瓦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敲诈勒索企业钱款;强迫企业以高于市场价雇用其找来的挖掘机施工;在该村村民的荒山被征用与光伏项目签订征地协议需要盖公章时,敲诈村民钱款;出具虚假证明,帮助他人骗取合作社营业执照,以此敲诈勒索光伏项目部。2018年8月,孙耀微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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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心》|2018年第12期|5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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