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医学与法学》 >论艾滋病患者的隐私权与其家属生命健康权的平衡保护

论艾滋病患者的隐私权与其家属生命健康权的平衡保护

         

摘要

凡查出艾滋病,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上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患者有义务告知家属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对患者家属进行补充告知并给予技术指导.当艾滋病患者隐私权与其家属生命健康权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护其家属的生命健康权,同时最大限度地保护患者本人的隐私权,并通过患者、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者的分工和合作,实现对患者隐私权和家属生命健康权的平衡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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