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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食品检验机构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摘要

cqvip:《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七条明确规定”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我中心作为向社会m具公证数据同时开展食品检验下作的第三方检验机构,于2011年10月顺利完成了实验室资质认定及食品检验机构实验室资质认定二合一评审T作。现结合我中心实际,谈一下《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点。《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是卫生部颁布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叠加到了一起,形成了A+B模式的评审准则。具体分通用要求及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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