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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思维强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摘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强调,“要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是矛盾化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效一定程度上反映着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新中国成立以来,这项制度在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社会稳定以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要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从制度和机制上创新完善,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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