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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罪刑事政策与我国刑事检察工作

         

摘要

自20世纪中期开始,受目的刑理论的影响,在西方国家,掀起了一场以非犯罪化和非刑罚化为主题的刑法改革运动。这场运动以“新社会防卫论”为基础,提出“合理地组织对犯罪的反应”口号,并曾在世界范围内达成共识。我国现行的刑罚结构中,以死刑、无期徒刑和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为代表的重刑比重过大,而以管制、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金刑为代表的轻刑在刑罚结构中地位偏低,如果能对那些主观恶性浅、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罪犯更多地处以管制、拘役和罚金等,无疑将有效地缓解国家司法改造经费的不足。轻罪刑事政策就是对轻微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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