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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环境侵权损害中的惩罚性赔偿机制

         

摘要

环境侵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传统的同质赔偿原则不能够很好地维护受害者的权益——实现公平正义,恢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惩罚性赔偿具有高于受害人实际损失的赔偿标准和主观故意的主观归责特征,不仅具有威慑补偿功能,还有制裁和预防的功能。因此,在我国特殊的国情——环境侵权中,应当引入惩罚性赔偿机制,既有现实性也有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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