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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惩罚性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例

             

摘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被认为是第一次将惩罚性损害赔偿引入我国法律.但是对于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性质,近几年来国内学者争论不休.惩罚性损害赔偿是在社会法兴起的背景下产生的,具有自身有别于公法责任和私法责任的性质,应当属于祉会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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