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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覆罪的构成要素:基于香港特区《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草案》的分析

         

摘要

根据《香港基本法》第23条的规定,香港特区政府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特区政府在2003年推出了《国家安全(立法条文)条例草案》,但因为诸多原因并未完成立法。时至今日,特区政府仍然没有就颠覆罪等罪名完成相关立法。这就导致香港可能会成为支援内地策动或针对内地颠覆活动的基地。同时,由于我国《刑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在香港特区无法适用,香港就成为了惩罚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真空地带。随着犯罪手段和方式的多样化,网络空间中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同样需要关注。为解决这些隐患,本文对围绕颠覆罪的相关争议、颠覆罪的规范保护目的、颠覆罪与人权保障标准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论证,并对颠覆罪的构成要件及法律适用予以具体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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