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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家法与文本:南宋殿试对策平议

     

摘要

宋室南渡以后,重要的政治事件和政治动向,往往在进士科殿试对策中有所反映.殿试策文中虽多有谄谀之言,却也不乏直言谠论,此是一种言论.直言虽然往往受到权相与考官的忌惮与压制,但在士人清流中却能够伸张士气,激扬士风.高宗绍兴二年(1132)、绍兴二十七年(1157)两次殿试,张九成、王十朋二人分别得到拔擢,这两次取士策略被宁宗、理宗朝李鸣复、徐龟年称为高宗朝“家法”,虞俦、刘克庄等对此也推崇备至,这些言论为南渡以来皇帝直言取士的政治姿态定下正面基调.类似这种将先朝家法总结为国家取士的衡量标准,用以规范当朝科举与言路,此又是一种言论.廷试对策内容既是政论,就须留意措辞.说什么,如何说,这方面文本载体的意义也有所呈现.如何在规定的文体中陈述政见、用文学的语言与形式,表达出微婉、深稳的政治话语,是策文作者必须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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