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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的审美自律论

         

摘要

审美自律论是现代思想中根深蒂固的观念,其要义在认定审美一艺术独立于认知和道德活动而具有自足的意义.康德把审美判断力与知性、理性并列为主体自律的能力,即不能从一个共同根据推导出来的先天立法的能力.他在批判之前经验论和唯理论的基础上,分两个层次进行论证.首先,通过比较审美情感与感官情感和道德情感、审美判断与认识判断之异同,分析审美判断与目的概念的关系,从先验角度论述了审美活动的一般特性.然后,以探求审美判断无概念的普遍必然性的主体性根据为目标,围绕情感的普遍可传达、共通感、审美理念,系统阐明了审美判断力的先天原则.康德赋予审美自律论完整的哲学形式,因此成为现代美学的真正开端.

著录项

  • 来源
    《文艺研究》 |2018年第11期|39-49|共11页
  • 作者

    陈剑澜;

  •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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