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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院校《民法》课程模块化评价体系构建

     

摘要

公安院校开设《民法》,不单单要求学生掌握扎实的理论基础,对学生在司法实践中的实践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强调彰显出公安院校民法课程的学科特色.在整个教育教学过程中,考试仍然是对教学目标是否达标的重要评价方式.但现阶段学校的民法课程考核过程重视理论的教学,对实践的重视不够,期末考试更加重视学生的记忆能力,而轻视学生对知识的实用,针对现行考试制度存在的种种弊端,通过改革考试内容以及方式,引导学生向主动的、创造性的学习方式转变,提高学生知识和能力共同发展.找到解决学生民法理论知识与实践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之间矛盾的途径,找到链接民法课程理论和实践之间的"桥梁",培养社会需要的应用型公安类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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