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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仲裁裁决的遮断效力

     

摘要

当事人在标准时前本可主张但未主张的事项,一经裁判生效之后即不得再次提出或寻求权利救济,这种效果为遮断效力的表现。仲裁裁决的遮断效力应当低于民事诉讼,不应当禁止当事人就标准时前未提出的主张寻求救济。仲裁裁决自裁决书作出之时起即发生遮断效,其遮断效力受裁决范围大小的影响,在效果上与诉讼时效制度的失权效果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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