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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透明度原则在双边投资协定中的适用范围

     

摘要

国际仲裁领域里,保密原则是仲裁里一直保有的一个鲜明的特征。然而最近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规定了透明度原则,此原则在特别是涉及公共问题的领域确实发挥着重要的价值。当前,透明度原则的适用范围成为一个讨论的焦点,例如在双边投资协定中是否还能适用。以新加坡为例,原告有权选择将纠纷提交的对象,对象的不同也将会影响透明度原则是否被适用。这些问题的解决对中国在国际投资方面解决纠纷同样具有启示的作用,但始终不能逾越仲裁中当事人意思自治这一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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