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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 FOB下托运人的识别

     

摘要

作为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重要主体之一,亦是提单法律关系中的当事方,托运人制度在航运实践和司法实践中引起了诸多问题。具体表现为,如果同时存在缔约托运人和实际托运人,谁有权主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下的权利、谁对承运人承担责任。此外,正确识别托运人亦能够帮助索赔方在《海商法》规定的时效期间内行使其实体权利。本文结合三大公约、《海商法》及《鹿特丹规则》对托运人的识别问题展开讨论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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