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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制约人民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的'任性'?

     

摘要

法律赋予并授权人民法院可以将已受理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移送其他法院审理,其目的是正确疏导案件管辖.司法实践中,因法律规定移送管辖具体事项不明确,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不免有"任性"处理移送管辖的情形,"任性"移送管辖不仅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也损害了司法公正性,如何制约人民法院"任性"移送管辖和保障当事人救济权利,是笔者在本文中论述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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