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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平台与政府协同治理模式构建论

     

摘要

在政府与平台的协同治理模式中,直播平台的治理责任不断强化,但其不中立性和对用户权利的侵蚀暗藏风险;政府理应承担保障职责,却因规制手段单一僵化,对平台定位偏差等原因尚未能实现行政法治的理想.政府应进一步明确私人主体义务,承担保障者的责任,通过灵活规制手段促进公私合作,融合多方力量平衡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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