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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合约之纠纷 中国娱乐圈“卖身契”流变

     

摘要

"卖身契",一个苦大仇深的词。事实上,中国娱乐界近20年来,每个艺人身后都有过至少一张"卖身契",那张纸记录着满纸辛酸泪,同时也勾勒出中国娱乐业20年来的变迁。20年前,我们的艺人都处于自己卖给自己的状态,哪里有什么"卖身契",用从那时过来人的话说就是,想卖自己都不知道卖给谁!他们除了被动地参加一些正规演出外,就是"走穴"赚取外快,基本没有全面、长远的"卖身计划"。换句话说,也就是"自生自灭"。上世纪90年代中期,"穴头"出现了,他们是"卖身契"持有者的雏形,在歌坛率先出炉,影视"穴头"则出现得晚一些。本文说到的"卖身契"没有任何贬义,只是想用这个词勾勒出中国艺人在过去20年间走过的艰辛路。当然,"卖身契"也引发了无数绯闻与官司,在充实了报纸娱乐头条的同时,也折射出了"卖身"机制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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