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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弱者的救命草

     

摘要

我国传统习惯认为,夫妻间的家庭矛盾一般由自己协商解决,除非因特殊情况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受害方才有可能得到民事救济,这实际与婚姻的立法目的相饽。修订后的婚姻法弥补了这一立法上未明确的缺陷,第四十六条确定了夫妻双方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使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明确的法律保护,是我国立法进程加快的体现,使法律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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