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法制与社会》 >集体非农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改革,促进小产权房合法化

集体非农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改革,促进小产权房合法化

         

摘要

不放开集体非农用地使用权的流转限制,确立集体土地所有主体变得毫无意义。本文指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作为物权都应当享有自由流转的权利,这样才能够"物尽其用"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