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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案结事了”

         

摘要

"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原则,这一目标和要求决定了审判工作必须能够真正解决纠纷,定分止争,而非办结案件。这就要求案件审理的结果要能被当事人和社会所接受和认可,这也是中国社会的客观现实所决定的。只有实现了"案结事了",审判工作才能得到老百姓的拥护,才能实现和谐。实现"案结事了",要努力在机制上下功夫,在思想上足够重视,在行动上努力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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