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法制与社会》 >借鉴检察官客观义务理论,泰然应对《新律师》法实施

借鉴检察官客观义务理论,泰然应对《新律师》法实施

         

摘要

新《律师法》对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执业权利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从而对检察工作特别是对自侦、逮捕、公诉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借鉴检察官客观义务理论,有助于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平和积极应对。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