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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中的政府介入权及其完善

         

摘要

政府介入权是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平衡机制的支点。美国拜杜法案和我国《科技进步法》第20条都规定了政府资助项目知识产权的归属以及介入的相关内容,成果转化状况是介入权行使的重要条件,其目的是督促科技成果向产业界转移。介入权法律制度的构建有助于推动政府资助项目的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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