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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土争端中关于“有效占领”的认定

         

摘要

在现代国际社会中,传统的获取领土的五种方式实现的可能性逐渐减小。在这种背景下,1928年的帕尔马斯案件中,常设仲裁法院在最后判决中似乎默认了"有效占领"作为一种权源的取得方式。基于此,在之后的领土争端案件中,相关国家开始着重于此类证据的展示。那么如何认定"有效占领",它有哪些必备的要件呢?通过分析,本文认为"有效占领"必须要体现五大特性即相关性、权威性、持续性、和平性和公开性。领土争端案件中,提交的证据越是能体现出这些特性,被法院认可和采纳的可能性就越高,从而得到较为满意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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