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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的均衡现实主义

     

摘要

本篇讲座表明了法学家们在所谓的形式主义时代持有着相当现实主义的裁判观,还解读了形式主义这一主导性叙事是如何构建和形成的.事实证明,今天被视为当然的形式主义的全面阐述实际上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出于当时的考虑虚构出来的.消解了形式主义时代的标准故事之后,我将讨论它对关于现实主义者的传统观点的影响.今天,现实主义者被视为裁判的怀疑论者,但这其实是一种误读:事实上,现实主义者相信法律并希望推进我们对裁判问题的理解.本篇讲座的首要目的在于阐明我所说的“均衡现实主义”.一个多世纪以来,包括法律现实主义者在内的大多数法学家们一直在使用均衡现实主义的话语来把握裁判问题.我在第二大部分的论证转至当下,对当代形式主义者与现实主义者进行了比较.这一比较表明,主要的法律形式主义者持有着相当现实主义的法律观,而法律现实主义者也接受形式主义法律观的核心要素.两大阵营在风格和侧重点上存在差异,但是用这些差异来框定他们关于裁判问题的论辩则适得其反,从而助长虚假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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