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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悲剧性命运的三个维度——《法律与文学》前三章导读

         

摘要

"法律与文学"是滥觞于美国的一种学术运动,近年来逐渐为国人所知晓,这多半归功于几年前译介过来的美国法学家波斯纳的《法律与文学》一书。[1]从文学的角度来研究法律的学者很多,但苏力的关注之所以特别引人注意,之所以能够获得一些有创见的成果,重要原因之一是他的分析采用的思想方法是异域的。其在七年前出版的《法律与文学:以中国传统戏剧为材料》一书,[2]又是他以"异域方法"来分析"本土资源"的积极尝试,期间、至今依然引起学术界的广泛讨论和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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