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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

         

摘要

<正>我国《宪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目前,我国所采取的是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方式,即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由选区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全国人大代表、省级人大代表和设区的市级人大代表,分别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那么,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究竟是什么意思呢?直接选举,即由选民直接选举人大代表。举例来说,在班级中选举班长,每个同学都参与了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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