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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科与法学教育的现代化转型

         

摘要

新文科是国家对学科建设为适应新时代发展而提出的新要求。新文科的时代内涵包含了以“传承”和“创新”为核心的知识逻辑以及以“认知”和“实践”为核心的社会逻辑,新文科具有本土性、开放性和技术性三重属性。新文科与法学教育的融合促使法学教育的现代化转型。法学教育的自适应性为法学教育的变革提供了可能。法学教育需要在克服内生困境的基础上,作出理念和模式上的双重转向。法学教育的现代化之路应当围绕完善纵向分级培养体系和构建横向分类培养体系两个逻辑展开,重点从教育理念、教育主体、教学内容、教育评价四个方面作出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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