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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店用罂粟壳作调料该如何定性?

         

摘要

<正> 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孙某在临沂市某县经营一家火锅店。为了增加火锅的香味,吸引顾客,扩大生意,2006年10月,孙某托人从徐州市调料市场购回罂粟壳(碎片)27千克。孙某将罂粟壳磨成粉末添加到火锅底料中供顾客食用。自2006年10月至案发,孙某共使用罂粟壳4.8千克,使用人数达4000余人次。案发时查获剩余的罂粟壳(碎片)22.2千克。分歧意见在此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对孙某的行为该如何定性,有三种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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