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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没收财产刑的完善

         

摘要

没收制度针对财产性质的不同,在我国刑法典中的规定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刑法第59条中的作为附加刑之一的没收财产刑,其具有刑罚性质;另一种是规定在刑法第64条中的具有保安处分、预防犯罪作用的刑事没收制度。刑事没收制度旨在根据相关主管机关的指示,对与犯罪关系密切之物进行没收,包括违禁品、犯罪中使用之物以及犯罪所得。而没收财产刑被称为一般没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直接对当事人所有或应有的财产进行强制收取。本文主要以完善没收财产刑为立足点进行阐释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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