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法制与经济:中旬》 >论我国环境侵害民事诉讼救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重构

论我国环境侵害民事诉讼救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重构

         

摘要

环境侵害具有不同于一般侵害的特点,其救济方式和程序也应有别于一般侵害。我国现行的环境侵害民事诉讼救济模式并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对环境民事诉讼进行符合环境侵害特点的改进、实行环境侵害鉴定部门社会化,才能适应环境侵害这一现代社会的新型侵害行为。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